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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爱你,爱着你,就像老鼠爱大米……”如果现在你说没有听过这首通过网络流行起来的《老鼠爱大米》,大概会像去年上半年说没有听过刀郎一样,显得落伍。
歌一红,自然会引来疯抢,“落地生根”也成为其必然选择,版权费更一度炒到40万元。但由于《老鼠爱大米》不是通过传统的唱片渠道发行、传播,其版权归属就更为复杂。在这场争夺“大米”的战争中,杨臣刚与王虎曾经互称兄弟,结果反目成仇,而王启文则是杨臣刚的朋友,当初是杨臣刚介绍王启文认识王虎的。用杨臣刚的话来说他们三个曾经是亲密无间、无话不说的战友,现在为了这么一首歌,朋友、兄弟都没的做了。究竟是谁动了这粒大米,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战争,晨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当事人,试图解开这个谜团。
谜团一:歌曲版权究竟归谁?
飞乐唱片于2004年12月28日以40万元的价格从音乐人田传钧手中购买了杨臣刚创作的《这样爱你》(又名《老鼠爱大米》)永久版权,随后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公司表示,该歌原为他们公司所有,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,同时也揭露了杨臣刚将此歌转卖给4个人的事实。
杨臣刚于2002年11月以2000元把《老鼠爱大米》的“永久版权”卖断给北京音乐人田传钧。2003年3月1日,他又把这首歌无偿永久性转让给北京太格的老总王虎。2004年6月,他又转让给武汉歌手誓言。2004年8月,他以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飞乐唱片的歌手香香。以上的事实曾经被许多媒体曝光,而杨臣刚本人在采访中也承认这个说法。但王虎坚持这首歌的版权是他第一个拥有,他对晨报记者表示:“我和杨臣刚早在2002年就认识,当初他弹着吉他给我唱这首歌,我觉得不错,就与他签了合同,不过合同上清楚写明这首歌只是互换条件:杨臣刚把歌给太格,太格向其提供演出场次和为他编曲,进行二次创作。2003年的合同只是补充合同,是为了更加完善条款而签定的。”
听了王虎的说法,杨臣刚十分气愤,晨报记者接通他的电话时,他对着话筒大叫:“如果有那份2002年与王虎签的合约,那我就去死。”随后他大概也发觉了自己的失态,清了清喉咙说:“其实《老鼠爱大米》是我在2001年写的,当时我认识了田传均,他看中了我的歌,我就以2000元的价格把《好梦初醒》和《老鼠爱大米》卖给了他。后来有个朋友介绍我认识了王虎。我就背着吉他去王虎家给他唱歌,他当时就用MD录了七八首,回到北京给卢中强、黄小茂听,他们说《这样爱你》肯定能红。王虎就又找到我说这歌推出去了,但是按行情只能给我千儿八百元钱,因为我之前已经卖给了别人,所以就无偿给了他。2004年6月我又把演唱权卖给了武汉歌手誓言。加上我现在的签约公司飞乐,共有4个人拥有《老鼠爱大米》的版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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